振興券7/15上路!1次看懂、6大QA報你知...
2020-06-02 11:13
〔即時新聞/綜合報導〕武漢肺炎〈新型冠狀病毒,COVID-19〉疫情衝擊各行各業,為了振興經濟、刺激消費,政府祭出一連串紓困措施,其中一項是花1千換3千的「振興三倍券」(即振興券),預計7月15日正式上路。行政院長蘇貞昌今上午宣布「好領、好用、好刺激、最溫暖」實施方式,本報也整理出QA集提供民眾使用參考。
●領取對象資格:不排富
具中華民國國籍民眾(含新生兒)、取得居留許可的外僑居留者、外籍配偶、中港澳配偶都可換取。120萬名中低收弱勢部分,則由政府給予1000元,匯入戶頭後可拿去換振興券。
●發放時間及使用期限
7月15日正式上路,可用至今年底。
● 使用方式:4選1
區分「實體券」與「非實體券」。後者包括信用卡、電子票證、電子支付,共計4種方式。
●實體券
5張200元券、4張500元券,等同於現金、不找零。7/15開始可拿健保卡赴郵局購買,或7/1起透過健保卡在超商、網站預購,比照口罩實名制模式,7/15起領券。
●非實體券(信用卡、電子票證、電子支付)
電子票證如悠遊卡、一卡通;電子支付則為一般常用的行動支付。3種方式7/1開始綁定、7/15開始累積消費,不需單筆消費滿3000元,滿額後就會回饋2000元,但3種方式需留意以下事項:
【信用卡】需事先選擇一家銀行上網登錄,當消費累積滿額,隔月帳單直接扣2000元。
【電子票證】需以註冊登記的悠遊卡、一卡通消費,滿額後可到超商靠卡,回存2000元。
【電子支付】需事先選擇一家銀行上網登錄,滿額後直接2000元轉入APP帳戶。
●消費範圍
吃喝玩樂買皆可用,包括護髮、美甲、百貨公司、餐廳、書店、演唱會、夜市、市場、旅遊住宿等,但不適用於電商網購、繳稅、繳罰單、規費、菸品、保單、股票、國民年金、信用卡費、禮券與儲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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